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尾矿库(头道沟尾矿库接替库)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lmuV8_ujTxegURWSQQuog
提取码: skqe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处索取纸质版报告书进行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lmuV8_ujTxegURWSQQuog
提取码: skqe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栾川县石庙镇庄科村
联系人及方式:宋总 13783112666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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