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 扎子沟尾矿库(头道沟尾矿库接替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对“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尾矿库(头道沟尾矿库接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收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扎子沟尾矿库(头道沟尾矿库接替库)建设项目
(1)占地面积:56.71×104平方米。
(2)建设规模及内容:
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原头道沟尾矿库闭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整治、滩面治理、库内排水渠、拦洪坝等闭库治理内容。
新建扎子沟尾矿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初期坝、库内排水系统、库区公路管理房、回水池、电力系统、配电房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宋总137831126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诸侯快讯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V5hJg5uyhfNyG3ZOYtcWA
提取码: ufx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13783112666@126.com)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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